■湖南湘潭校車事故追蹤
  遇難幼童家長:協議賠56萬
  兩責任人被拘 幼兒園停課
  湖南湘潭校車事故部分遇難孩子家屬已與政府簽訂賠償協議,記者昨晨獲悉,每戶遇難者家庭獲賠56萬元,待遇難孩子火化之後,賠償款將全部到位。
  長沙警方昨晚通報,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對發生校車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、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。
  10日,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,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時翻入水庫,致車上11人死亡,包括8名幼兒。
  樂樂旺幼兒園已停課
  前日下午,記者來到位於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的樂樂旺幼兒園。7月10日事發後,幼兒園已停課,校園裡見不到老師和孩子的身影。園內只有兩位響塘鄉政府的工作人員留守。
  記者看到,在樂樂旺幼兒園的地面上,零散地扔著許多紙屑和煙盒,不時有孩子家長和附近的村民在幼兒園門口向裡面張望。
  5戶人家簽賠償協議
  在遇難的8名幼兒中,有5人來自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:黃文博、劉星晨、佘楚婷、劉意希和周子軒。
  據黃文博、劉星晨、佘楚婷和周子軒的家長介紹,乾子村五位遇難者的家屬,分別於12日下午和晚上,與長沙市岳麓區政府部門簽署了賠償協議,每戶家庭獲賠56萬元。
  “死去的孩子是回不來了,我們5戶家長都簽了協議,賠償都是一樣的,一次性賠償56萬元。”劉星晨的爺爺劉洪奎說。
  據劉洪奎與遇難幼兒周子軒的父親周立強介紹,他們準備於7月15日,與乾子村其他幾位遇難幼兒家長一起,前往位於長沙雨花區黎托的殯儀館火化孩子遺體。在這之後,他們可以拿到所有的賠償。 據《法制晚報》
  (原標題:遇難幼童家長:協議賠5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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